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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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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6 02:3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我不是遇到了那个长着一副小嘴唇的男人,我一定会和那个叫做韩非子的男人结婚。这本来就是说好了的事情,我和韩非子都约好了,我们将来要一起尽其所能,共同制造出一对双胞胎,并且还要龙凤胎,男的就叫韩笑,女的叫韩意。可是,我却遇上了改变我一生的另一个男人,丁贝。   

  韩非子和我是七年的同窗,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他追了我四年,我终于在大一那一年,从了他。   

  老实说,韩非子那种类型的男人我一点都不喜欢,或者不如说,我一点都看不上眼。他有一副很像蒙古大汉一样的粗浓眉毛,也有着蒙古汉子似的粗犷外型。说真的,他有点象是电影电视里的成吉思汗的模样,而我偏偏却最不喜欢成吉思汗。这倒不是因为他不够吸引女人,我只是觉得他对女人太过贪婪,用现实的话说,就是太花心。他娶了一个又一个的女人,并且全都是倾国倾城的,给其享用,他一生林林总总共生了189个儿女。这些都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事情。因为我决不允许我喜欢的东西与别人一起分享,或者共用。   

  当然,韩非子并不花心,也不野蛮,相反,他却是个内心极尽善良与温柔的男人。他还有一副很尖很细的爽音,尖声尖语的,像足了花满楼里那些卖笑女的声音,嫩里还带着点造作。虽然韩非子那一副爽子是他天生的,本来也无可厚非,但却似乎是这一点,与他粗犷的外型是那样的极不相称,那样的不谐调,以致给人的感觉仿佛就像是一个大男人突然间就像是变了态一般穿着女人的花衣服,招摇过市。   

  而我最无法静心平气的,是韩非子长着一个挑夫的模样却偏偏去做一个煽情的演说家,导游!那一副尖爽子,和着他粗糙的外型与黝黑的肤色,加上他那一辍粗浓眉毛,站在众位游客的面前说着煽情的话,作着古时战将式冲锋旋阵的动作,真不知道游客们看的是山还是看的是他滴耳液温度适宜 滴耳液一般要求存放在低温阴凉处?试想,他的外型本就隶属于那种深沉与冷酷类型的,但他偏就有一副娘娘腔,一副好心肠,这给人的感受多少都有点滑天下之大稽似的。   

  然而,偏偏就是韩非子,也偏偏只有他,真心喜欢我,爱我,追求我。并且还一往情深地一追就是四年。   

  我接受韩非子的爱,并不是由于我改变了主意,喜欢上他那一种类型的男人。我决定做韩非子的女人,那仅仅只是因为那6个天津狗不理包子。   

  天津狗不理包子,在我们N城只有一家,这家包子店还是在N城城郊的外环路口的拐角处。韩非子他追了我四年,他自然也就知道我最喜欢吃的是天津狗不理包子;他既然爱我,他自然也就会很关注我的一举一动,我若是有什么异常,他当然也就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所以,当冬季里的第一场雪来临之后,我受了风寒,不想吃饭,因为没有胃口。他就知道我一心只想着吃天津狗不理包子了。   

  我还记得那天的雪很大,纷纷扬扬的,象是鹅毛般漫天飞舞着,还伴随着一阵比一阵更大的冷风。下了课,我刚走出教室门口,就看到了站在风雪里瑟瑟发抖的韩非子。他竟直的走到我的面前,然后从他的怀里掏出了一个白色食品袋,里面装着整整6个热乎乎的天津狗不理包子,而且全都是我最喜欢吃的灌汤肉馅包。他旷了两节主课,原来为的只是帮我到几公里外的地方买几个天津狗不理包子;他还为了不使包子冷却,他竟然用他自己肚皮的温度来保暖着包子的温度。那一刻,若不是风把他上衣的下摆往上吹,我决不会看到他的肚皮竟是让那些热包子烫得又红又肿;也就是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为了一个男人流下了第一滴眼泪;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开始决定,我要做他的女人。   

  我遇上丁贝其实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当然,那或者也是一件很必然的事情。我这样说,并不是有哗众取宠的意思,那仅仅只是因为我想强调说,偶然与必然有时候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我说它偶然,是因为我与丁贝的相识真的是纯属偶然;说它必然,是因为那好象是上天特意为我而安排的必然结果。   

  对于那些被报刊杂志吹得沸沸扬扬的书,我向来都对它们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偏爱,并且几乎是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我只是想一睹为快,以证实它是否与报刊杂志上所吹捧的那样有同等的价值或者效果。   

  我早就听说过《廊桥遗梦》这本书。当时,那本书刚一横空出世,顿时就风靡了整个世界,也就在那时,几乎所有的报刊杂志都有过关于它的报道。我当然按耐不住内心的猎奇思想,我决定要找到它,哪怕是挑灯夜读,我也要先睹为快。   

  那天,我几乎是跑遍了整个N城的大小书店和图书馆,都没有找到那本书。N城不是文化城,它只是一个新兴的商业城市,所以对于那些对别的地方来说很畅销的书,在这里可能就会变成为“奇货可居”,无人问津。所以,我想,或者商家们并不会把它当成赚钱的宝贝来投资吧。   

  就在我几近绝望的时候,我的表妹才突然记得她的堂表哥丁贝就有那么一本书定定地摆在他家的书柜上。   

  我决定去向丁贝借书,当我做了这样一个决定之后我都觉得自己好象有点过分,过分得过了头。   

  本来是我和我的表妹以及我表妹的表妹一起到丁贝家借书的,可到临头,她们全都说有事去不了了。还叫我不用担心借不到书,她们其实已和丁贝打了招呼,只要我人到就可以把书借走了。   

  我总觉得这样很不妥,我一个正当妙龄的女孩子冒冒然闯进一个陌生男也可配合手术联合治疗人的家,并且还素未谋面,连人家是高矮胖瘦年纪大小我都一无所知,而我去他的家,仅仅只是因为要借一本书,一本描写婚外情的书。   

  就为了一本书,这理由在别的人眼里一定是不攻自破显得很牵强很苍白无力,不懂的人,大约还以为我这是别有所图呢。但是于我这种酷爱文学的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甚至还措措有余。哪怕因为那样子,我将万劫不复,在劫难逃,给那个叫做丁贝的臭男人生吞活剥,细嚼慢吃。   

  走进丁贝的家,我还以为我这是走错了门,走进哪一位大家闺秀的闺房呢。房子是两房一厅,一间房子做卧室,透着门往里看,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蚊帐挂得四平八稳,床底下有四五双鞋,但是摆放得一点都不显得凌乱,反而让人觉得这仿佛是恰到了好处,既美观又优雅。还有一间房子做书房,书房的书柜上摆满了书,所有的书都分门别类着,报刊归报刊,杂志算杂志,红的蓝的本,摆放得红蓝相间,或者黑白相配。乍一看,让人以为这是一幅抽象画呢。   

  大厅里有盘景,是万年青;窗台上有爬山虎,绿的叶,浅蓝的根,是一种家居用的装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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