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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五失踪了。
她已经整整十天没有到我的小屋里来了。
虽然在这之前,她也曾经这样不辞而别过,但那只是她偶尔玩儿兴大发,原形毕露地小小离家出走一下,过不上三五天一定回来。从没有象现在这样整整十天音迅全无,况且,这次有个很严重的前提,那就是她走之前的那个早上,我打了她。
是的,我打了她,不为别的,只因为她把我前女友用过的那把太阳伞给扔了。
那是三年前去海南给前女友买的,也不贵,才十块钱,但问题是,那是她用过的东西。分手的时候,她把什么都拿走了,唯独剩下这把伞,因为不知什么时候滚到了洗衣机下面,她没看到,否则,就连这点念想她都不愿给我留的。我们在一起四年,这四年中,我真是把她象公主一样地待,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就这样,她还是因为我没钱,没前途而撇下我跟一个有钱人走了。要命的是虽然她抛弃了我,我却仍然还是那么深刻地爱着她,想着她,梦着她。朋友们都说我贱,但他们又怎能体会那种“我爱你,与你无关的忧郁而甜蜜的感觉呢?”
前女友走后,我消沉了很久,一度沉浸在那种“湍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闷”的寂寞和感伤中不能自拔,身边的人们都对我敬而远之,唯恐我哪一天会请他们“收尸”
半年前的一个下午,我送外卖回店里,在一个意想不到的路口,出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为了躲她,我的电单车意想不到地撞上了路基,我则意料之中地飞了出去。她吓坏了,赶紧跑过来扶我,还好,我意想不到地没有受伤,只不过右手擦破了点儿皮,到附近的诊所消消毒就没事了。
可是她却一副很内疚的样子,一直跟在我的身后说“对不起”,我说了好几次“没关系”,她都不肯走,直到我停好单车走进店里,她才有些不情愿地离去。我以为这不过是一次偶然的邂逅罢了,根本没放在心上。谁知三天后的晚上,我下班,一出店门,就看见她站在不远处的广告牌下面,脚下放着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见我出来,忙不叠拽着包过来。
喊着“喂!下班啦?”
边走边问地“你干嘛来了?”
“干嘛来了,找你啊!”
“找我干嘛?”
“一起住啊!”
“?一起住?”我回过头去看她,上次太匆忙,现在才得以仔细看她,小巧的身材小巧的脸,烫过的头发披散在胸前,一条浅色仔裤配着淡黄色背心,浑身上下透露着一种精灵可爱。可是,和一个乍然相识的陌路人同住?这是怎样一个天才才脑袋才会有的奇葩想法啊!
于是我骗她“可是我有女朋友。”
“你没有!我跟你三天了,你不但没有女朋友,而且一个人住着一间小房子。那房子就在前面两站路的地方,做10路公交。”
我的后背瞬间冰冷,这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儿?认识了三天,跟踪了我三天!而我这个大傻缺,竟然一点儿都没感觉到!
“不行,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我同意!,合同我都写好了,一个月付你房租六百,水电费各半。再多我可没有了。”
我无言,无言就是默许,就这样,两个因为一场意想不到的车祸而相识的人,闪电般意想不到地住在了一起。
她告诉我她叫潘小五,却不给我看她的身份证,我说“这不行,万一你是个劫匪呢?”她说“你是有钱还是有色?哪个劫匪劫了你得骂自己不长眼!”气得我给了她两榧子,她坏笑着跑了开去。
潘小五很能干,也很快乐,经常大开着音乐做扫除,弄得家里鸡飞狗跳,乱七八糟。要不就洗衣服,一洗一大摊,恨不得把几年前穿过的旧衣服都掏出来洗,不但洗自己的,还洗我的,经常是我刚整理过的衣柜,被她一翻,我就什么都找不到了。
她在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一家火锅城做领班,经常要倒夜班。她倒夜班的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候,因为回家就能睡觉,不必被她各种打扰和聒噪。所以我就天天祈祷她上夜班,而她每次都于心不忍地给我留纸条。诸如
“饭在锅里,水果在桌上,记得吃啊!”
“明天停水,晚上多接点儿”
“房租和水电费压饮水机底下了,请查收”等等等。
渐渐地,我习惯了她在家时的闹腾和不在家时的叮嘱,偶尔下班回来她不在家,看不见人又看不见纸条的情况下,我就会心慌,我不停地打她的手,而她上班时手机是锁在更衣柜里的。等她下班回打我手机时,我又会说“没什么事。”直到有一天,半夜十二点,她下班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接她,因为她同路的小姐妹那晚连班,不回家。
回家的路上,她要吃臭豆腐,我买了好多,还买了些油炸串儿和啤酒。到家后我们一顿胡吃海喝,最后,都有些醉了。人醉了就开始说醉话了。她说那天从医院出来,她就爱上我了,因为我心好人“帅”。
我说我可没爱上她,是她自己赖上了。
她说“那你赶我走啊!”
我说“现在不赶了,因为我也有一点点爱上你了。”
说着说着,我们俩都哭了。
她哭为什么我不知道,我哭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虽然对她渐生好感,却仍然忘不了前女友。
于是,从潘小五住在我这里第三个月起,就开始不交房租了,因为她说既然爱上我,就要吃定我,一辈子。而我,既然有人这么看重自己,就消受了吧,何必矫情呢?
可是两个人真地生活在一起以后,彼此才会原形毕露,人的个性就狗的牙齿,离得太近就会互相伤害。尤其是潘小五,自从开始光明正大地在我的小屋里登堂入室,我俨然以女主人自居,不但拿去了我的工资卡,严格规定了上下班和作息时间,而且连每天刷牙的次数,洗脸水的多少,都定了强硬的指标,不得违反。最要命的是,她特别爱收拾东西,几乎每天都要在家里翻天覆地一番,而且,只要是她认为不顺眼的,用不着的,就一个字“扔”,说了多少次都不听。终于有一天,扔了前女友留给我的那把太阳伞。
也许人们真地象刺猬,离远了太冷太孤单,离近了又互相伤害。年轻的恋人之间就更是如此了,不见时想,见了时吵。明明是为了彼此更好,而结果却往往只能更坏,甚至坏倒不可收拾。 北京看白癜风最好专科
那天早上我们吵得天翻地覆,吵完了我摔上门就上班去了,到了单位还气了一天,午饭都没吃好。
晚上回到家,家里没人,而且破天荒地什么纸条都没有。看来她也是真生气了,生气就生气,我还生气呢!让她那么不尊重人,让她那么自以为是,这次,一定要把她的臭毛病改了!想起那把伞,我编辑评语以前有个朋友也是写网络小说的,你写的很棒!(作者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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