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听说你对人物描写颇有研究?
乙:过奖了,略知二三而已。
甲:哦,是吗?能不能举例说明一下?
乙:这有什么不能的?你听好——头像堡垒,眼睛像灯笼,鼻孔像喇叭,口像山洞,牙齿像白石块……
甲:行了行了,你这不是渔夫从大治白癜风的办法海中捞上来的魔鬼吗?
乙:魔鬼怎么了?不行吗?
甲:当然不行!我叫你描写人物,不是叫你在这儿“天方夜潭”。
乙:那——两耳垂肩,双手过膝……
甲:停!你这是湖海散人罗贯中笔下的刘皇叔刘备刘玄德嘛!
乙:又不行?那——面如锅底,鼻孔翻天……
甲:打住打住!你怎么老是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乙:怎么了?迅哥儿不是提倡“拿来主义”吗?
甲:可也要看怎么个“拿来”法呀!
乙:那你说怎么个“拿来”法?
甲:我们要拿出新样。——不如这样吧,我们用歇后语来描写人,怎么样?
乙:呵!这可是“新娘坐花轿——头一回”哟。
甲:愿意切磋一下吗?
乙:岂有不愿之理?但不知怎么个切磋法?
甲:很简单,我俩都分别用含人体各部分名称的歇后语从头说到脚。
乙:行啊,虽然说歇后语你是“高山上吹笛子——鸣(名)声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