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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的一座小城的春天。杨树开始飞花,正是青果般的年华。
初见他时,是在下课的楼梯上擦肩而过。只记得,很高的身影,瘦瘦的胳膊,两手插在口袋里缓缓下行,而我快步正向上跑,拥挤的人流中,不知怎么就站在了他要落脚的台阶上。我顿住,侧身,微一抬头,目光中只看到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一个高高的鼻现代研究发现子,挺直,鼻头略如果鉴定后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弯,很象混血儿。他用余光瞄我一眼,袖口扫着我的胳膊,低头下楼。
我上楼是找我的学长,李昕,学校的风云人物。我想让他帮我淘弄一个军用书包。在那个物质不很发达的年代,这种书包算是流行的代表产物。其实,我更想看看他,以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喜欢李昕,没人晓得。而他喜欢于露,全校都知道。
于露有什么好呢?除了成绩好得令人妒忌之外,并不出彩。个子不高,眼睛不大,不爱说话,还戴着副眼镜。最重要的,她不喜欢他。他们的成绩,一个在天上飘着,一个在地下躺着隔着十万八千里,所以即使在一个班,他们都没什么交集。可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追她,放学的路上,李昕总是跟在她的身后,不停地说着什么,她大多不语,偶尔微笑。
我喜欢李昕什么呢?他是哥哥的同学,又是好朋友雪晴的表哥,我们之间不是很熟,也不陌生。李昕既算不得英俊,也没有出众的才华,仔细想想,我喜欢他,其实还源于他的缺点—打架!我曾经见过他和外校的3个男孩打在一起,没几分钟,他们就落荒而逃,而李昕,拍拍土,看见我,咧嘴一笑。那时我眼里的他,很象个勇士,无所畏惧,是我心中对男人的定义。
我懵懂的春心就这样在春风的撩拨下发芽了。
可是我拿块布把这芽遮上,密密实实。明知他心中有她,我不做那破坏风情的事。只是课间,我喜欢站在窗台,看场上的李昕踢球、嬉闹,有时忽然间就打成一团,然后马上有老师同学来清场。看到李昕仰着头从我面前走过,那一刻,我真的觉得他像个英雄。
有几次,一侧头,能看见走廊的那头他也站在窗前。那个鼻子高高的男孩,手还是插在裤袋里,挺拔而修长。
那时早恋的冰花已经随处可见了,当然,都隐蔽在冰山之下。
于是,我在我的青涩小诗中写道:
我爱那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我爱那、、、、
只有我知道,那是“昕”字在新华字典上的解释。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很好,默默地关注他,因了他的一举一动,左右自己的喜怒哀乐。就像是在笼子里养了只宠物,而你却躲在看不见的角落里观察他。两个人都自娱自乐。
转眼到初三开学了,那时正盛行留级之风。我们班里有二分之一以上的都是留级生。留级并不都很丢人,因为有的学生复读是为了有更好的名次。我最好的三个伙伴在初二时就都选择了留级。
没几天,李昕来到班门口找我。我们站在走廊说话。
“我留级到初三(三)班了!”他很高兴。我也很高兴。
“有人欺负你没?”他在我面前嬉皮笑脸地晃着,不大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十足的孩子样。“告诉我,狠揍他!”他挥着拳,做咬牙切齿状。我抿嘴一乐。
李昕终于真切地走到了我的面前。
每天一下课就能看到他,或者坐在教室里听着他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放学时我和已经留级到初二的王薇、雪晴一起回家,他也经常做我们的保镖。雪晴有时会问他和于露的事,他只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那都是开玩笑的事。
每当这时我就一言不发,嘴角含笑,双唇微张,不记得是谁说的,“伪装到牙齿”。我香甜的玉米牙在阳光下泛着象牙白的光泽。很快,于露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偶尔看到她,李昕也只是点点头,神色不变。我和他的相处更加的和谐,俨然是相识多年的老同学。
同时我们班也来个3个留级生。其中就有那个鼻子高高的男生。老师安排他坐在我的后座,同时是本学期的物理课代表。
他叫罗宏,很大气的名字,就像他的人一样。
一开始,他并不和我们说太多话,显得有点沉默,可是,一旦熟悉了,我才发现,他是个幽默、开朗的大男孩,因为个子也高,看起来显得比其他的男生成熟。由于前后座的原因,我们逐渐无拘无束起来。
我的物理成绩几乎没及格过,请教他几次后,他对我说了这样的话:大脑短路,暂时没修复的可能,节哀吧!于是我悲壮地彻底放弃了这门课。
数学和生物同样一片狼藉,貌似也有短路的可能,以至于有一次他盯着我看半天:你哥也没你这么笨哪,你到底从哪儿来的?我又郁闷了三天。
时不时的他会刺激我一下。
“你的字和老母鸡比赛过没?”他戏谑地笑着。我朝他翻了下白眼。
“下课睡什么觉,上课还没睡够?”他敲着我的桌子,震得头疼。我愤怒地抬起头向他眨眼睛,如果一睁一闭能把他夹死的话,累死我也愿意。
“是不是十岁时脑袋被门框磕着了,从此智力发育停止不前,好在没嘴斜眼歪。。。。”他嫌弃的表情令我怒火中烧,我恨不得把自己眼珠子抠出来塞他嘴里,谁让我有眼无珠,好了伤疤忘了疼?
每每这么伤害我一次后,都会有些小恩小惠,使我前嫌尽释。比如:
琼瑶的第一部作品《窗外》是他给我借来的,后来知道是花二毛钱一天租的。
课堂拉下的笔记他会不声不响地放到我的书桌,重点部分特别地做了标记。
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和我的同桌交换座位,在纸上写一句话或画点什么逗我嘿嘿笑。
两个月后我们真的成了同桌,而且是最后一排。因为那时我爱上了小说,什么言情、武侠,来者不拒,且呈痴迷状态。他成功地帮助我转移阵地。正是他的侠义之举使得我在封锁严密、阴云密布的环境下,依然没有丧失对文学的热情。
令我最感动的冬病为何要夏治龙华医院分院内科主任倪伟解释事情是那次大规模流行病事件。
当时红眼病盛行,我们班已经倒下了几个,人人见红色变。一天中午我觉得眼睛不对劲,可还是上学了。一进教室,他就看着我。缓缓落座,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流泪。
他当时的一个动作让我在此后的几天一想起来就以泪洗面。
他紧紧凝视着我的眼睛,两张面孔之间只有十厘米的距离,我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头像倒映在他黝黑深邃的眼睛里,此时他像个医生,甚至扒了下我的眼底,末了,下诊断,“你也得红眼病了!”
我点点头,身体难受,心里却有小喜悦,不用上课了!
他从书包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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