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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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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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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8 16:06: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七岁的天空
现在已经是近凌晨十一点,灵感突然来袭,没办法,拿起手机,开始书写自己的梦。十七岁,当我的亲爱的同学们还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当宁静的村庄还被亲情包围着,当春雨还淅淅沥沥的赋予庄稼希望,我就一个人三步俩回首的走在通向打工的路上。这条路有太多的未知,这条路有太多恐惧,甚至这条路有太多绝望,我还是必须服从。一身姐姐打工归来买的新衣,一把破旧雨伞,还是上学时背着的旧书包,还是上学常走的那条路,无人能理解此时我为什么恨恨的想再也回不来才好,无人能理解第一次出远门没亲人相送的悲哀,甚至没人能理解我对学校的依恋,一步步,走出了我的眼泪,走出了我的忧郁,走出了我的家乡。当客车出饮食宜忌肾阳虚不孕发时,送别的人们眼泪满天飞,我可怜的像个傻子,忘了哭泣,只拼命回头看倒退的路边的小树,看越来越远的熟悉的街。此时忘记的眼泪,在以后想起的岁月里加倍反复补充,吞噬着我的倔强。车停下时,是深夜,我记得放眼望去是一片漆黑的陌生,犹如一片漆黑的我以后的岁月。然后堂姐领着我,学说普通话,学干活,学和人相处,学自己独立生活。刚见世面的孩子,总会受伤,记得有一次工友说有个人喜欢我,拼命把我往她老乡屋拉,我害怕的发疯般挣脱她的手,头也不回的往外跑。后来厂子效益不好,我和堂姐另谋出路,去另一个更陌生的地方干活。那时候小,好多人都跟着堂姐喊我堂妹,对我还算友好。我们凌晨三点起床干活,一直干到下午六点左右,很是辛苦。期间,认识一超帅帅哥,可以这样说,这个叫小雷的男孩是我迄今为止见的最帅的男人了,白皮肤,大眼睛,双眼皮,一米八的个,匀称的身材,反正是女的估计都想入手的一件极品。那时候他和别的男孩打,要追到我宿舍的玲,所以经常出现在我眼前。有一次在宿舍,我们舍友起哄,让我们比谁能长时间对望不眨眼。然后我们就相对而坐,四目相望,强忍着一喷即出的大笑。看着看着,少女羞涩的腼腆的绯红蔓延到耳朵根,那清澈明亮美丽的眼睛宛如一片沼泽,我便越陷越深,越挣扎越靠近。想果断结束,又恐错失这难得的美好,为难的笑容更深了,用来掩饰内心这奇妙变化被发现。那时单纯,却也懂得他不是我的,便在对视结束后坦然一笑,入肝肾肺三经毫不留恋。现在十年过去了,却没有了当初的大智慧,不是我的人和物却也不肯善罢甘休,真是为难了自己。每每收到信时,我脸上便洋溢着少许的幸福笑容。那时亲爱的老班,还百忙之中给我鼓励,给我亲情欠缺的补充。那时同学们正紧张的备战中考,完二是强化开放意识成对自己的承诺。百折不挠,永不服输,班级的精神激励着每个三班的孩子积极投入到最后的冲刺。我这个被流放的学生,还能得到同学老班的安慰,是多么难得的情感啊。这些信支撑着我的信念,使我不至于坠落痛苦的深渊。等中考结束,老班寄来的信和毕业照,述说着三班辉煌的战绩,看到名单,以前成绩不如我的都榜上有名,心里的失落从头浇到脚。我也拼搏过,我也向往过,我也曾对自己承诺过,我也曾是老班的骄傲,可现在,我被流放在这偌大的城市里,颠沛流离,干着最简单的体力劳动,而且没有尽头。在每一个黎明,出去买早饭的我都会站在工厂前面的桥上,看着太阳冉冉升起,想象着哪个方向是我的家乡,想象着新的太阳可以给我新的希望。我开始提笔,写下我的悲欢,并锁紧。真正的提笔是在袜子厂,突然之间的全身痘痘痒的我无法控制我的手,不停的挠,然后不停的变大。堂姐陪我去了家小私人诊所,确诊为风疹,药石无灵,传染性强,避风自愈。于是一箱康师傅泡面,一沓信纸,一沓信封,几只笔,我便搬进了只有一个上下铺的宿舍,静待病愈,忍受着身体的痒和心理的痛,开始了我的自信满满的创作和一次次的投稿。每到晚上七点过后,我会静静的坐在床边,等待着那一阵敲门声。门声过后五分钟吧,堂姐就会进来陪我说会话,问我吃啥饭,然后出去买。明知道传染,堂姐还是有空就来看看我,虽然只比我大一岁,但却承担起照顾我的重任。一个礼拜的闭关,耗尽我的耐心,我开始闹着要回家,虽然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还可以在堂姐家。闹也没用,厂里不放人,要走工资一分钱不给,无奈,继续闭关。堂姐给我妈打电话,我妈说派我哥来接我,我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后来有个小女孩探个头进来,从此以后每到放学后就成了我的常客,我们一起写字,一起欢乐,我好心提醒她这病传染,她不怕,还说传染了就可以天天和我在一起了。然后她就成了我的一个人读者,一个崇拜我的粉丝,她说我写的比语文书上的课文还精彩。那时挑些满意的,我就寄给青年文摘,然后满怀期待。每天烧开水,泡面,写字,发呆。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月,其中眼泪只有我知道,等到最后也没等来的哥哥,也只有我明白其中的落魄。这种折磨我之所以能承受,是因为一年前我感受的孤独恐惧比现在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况且那时候都能坚持,现在就更不在话下了。那时候好像成绩并不算差,可父母为了让我们生活的更好而外出打工,留我一个人在那个没有墙院的家。那时候陪伴我的是一只叫黑子的狗,每到我刚到村西头时它就会欢快的迎上来,努力讨好我,也许和我一样讨厌这孤独的感觉吧。然后我就把自行车放下,开门,进屋,开所有灯。先各屋转转,再用手电筒照照床下门后等阴暗处,确定没人才回到厨房,找找有什么可吃的,开始自己弄着喂饱肚子。没时间上街买东西,就摸到什么吃什么。晚自习大概是七八点结束,回家路途半小时,到家已经是一片漆黑,早晨天刚蒙蒙亮便起床,做饭,吃饭上学,经常性吃泡面,因为懒也因为没东西可吃了。家里还喂有几只鹅,或者是鸭吧,我还要去西边的河里到处找,然后赶回家关起来。我家是村子最边上一家,西南两面是俩条河,东边紧挨的房子是常年空着的,屋后便是茂密的竹林,再后面便是空旷的田地了,四间瓦房,没有院墙,孤立立的守在黑漆漆的村庄里,等我回家。说实话,我是那样害怕回家,有机会我都会去堂姐家赖着,硬拉着堂弟陪我回家,顺便带回些四婶准备的馒头。堂姐家有村里唯一一部电话,电话里能听见爸爸妈妈的声音,我就守在那里,直到四婶催我回家。不知道过了几天,家里的几只鹅,或者是鸭子死了一只,邻居帮忙都卖了。又过了几天,那只陪我的黑子也僵硬的躺在树枝中,我便再不敢回家。又过了不知几天,我便晕倒在屋门外,被刚巧路过的二娘发现,扶回屋中,我只记得当时一向不编辑评语亲爱的作者,欢迎进入红袖投稿,希望以后注意:建议文章分段。  期待佳作。(编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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