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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出版社要重出赫尔曼黑塞的《彷徨少年时》,我答应帮他们写一篇介绍。新译的书稿送来了,一边陪你练琴,一边重读《彷徨少年时》。我记得是刚上初中时,连续读黑塞作品的。第一本是《彷徨少年时》,第二本是《漂泊的灵魂》,第三本是《乡愁》,第四本是《流浪者之歌》,一本接一本地读。
而且不是随便顺手读读。每天早上用闹钟将自己在5点半叫醒,然后坐在书桌前,摊开书一字一字读,一行一行读,一直读到该出门上学的时间。我完全记不得读书前有没有先吃早餐,都吃了些什么,但清楚记得书胸部白斑的得病怎样医治才是好的桌上台灯的白光照在书页上的亮度为何我的小孩侧脸会长有白斑。
为什么这样认真?老实说,因为那时我读不懂黑塞的书,是真的读不懂。早上读过的,晚上问自己到底读了什么,想想,脑袋一片空白。可是,一方面是不服气,觉得只要坚持下去,陌生的字句意义总有一天会在眼前豁然开朗;另一方面是好奇,那读不懂的字句间,偏偏有种奇特神秘的魅力,吸引我一直想看下去。
与其说是读书,不如说是在那%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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