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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微博用户“法治路由器”在发布了两份案号相同的立案受理通知书,以“法院造假案,有图有真相”为题,称榆阳区法院伪造案卷。对比两份立案通知书发现,这两起案件当事人、案情截然不同,其中一起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另一起为民间借贷纠纷。
早在3月18日,就上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二审在陕西高院开庭,陕西网记者到庭旁听。上诉人赵发琦的北京白癜风手术代理律师当庭指出,榆阳区法院曾违反级别管辖受理该案,并用伪造当事人签名等方式,北京治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伪造了多份法律文书。(04-07来源:陕西网)
法院伪造案卷让人拍案惊奇!像这样伪造案卷怎能让人相信榆阳区法院会依法办案?怎能让人相信榆阳区法院的法官会公正审案?而让人拍案惊奇的是:面对质疑,一审主办法官贺锦丽竟答复称:“你认为我弄假案,你该怎么就怎么。‘441’肯定不是赵发琦签的字,我推想可能是书记员订卷时他觉得差材料他就补了,(也)可能后来是实习生呢。我就没见过赵发琦,就不可能是赵发琦签字。”
在这里,以往常常被推出来担责任、背黑锅的临时工,又变成了实习生,让人感到这个借口太荒唐、太低级了一点。这简直是侮辱公众智商,是太小瞧了百姓的判断力。
“三百六十行,法院来兜底。”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法院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不论什么事情,起诉到了法院,就是当事人意欲寻找最后的解决办法,希望能够在法院获得公平、公正的最后结果。因此法院和法官责任重大,直白癜风是什么接关系到法律是否能够得到公正执法,社会是否能够公平合理。所以,法院就应该以十分敬畏的心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公正无私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立案、审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院最根本的原则,也是法官最根本的素质。
如果法律这个底线失守,法律这道防线崩溃,法院就没有公信力,法律就不会让人敬畏。人们在遇到矛盾、遇到纠纷、有了冲突时而无法调解时,也不会相信法院,去寻求法律的解决。社会也就缺少公平正义,没有了公正秩序。但是,不管道理怎样简单,社会怎样期盼;也不管规矩怎样明确,制度怎样严格,总有极少数法院、极少数法官守不住这个底线,丢掉了这个防线。他们总是把法律当成可以买卖的商品,当成可以交易的筹码,可以循情的私器。榆阳区法院这个“一号两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当这个“一号两案”受到北京最好的白癜风医院在那里质疑时,榆阳区法院的当事法官既没有一点担当精神,也没有一点诚意的表现,不是勇于承认错误,坚决改正错误,而是巧言辩解,在临时工已经污名化后,又拿实习生当挡箭牌,把责任往实习生身上推。难道榆阳区法院的实习生能够独立的、不受制约的、不受监督的任性办案?哄鬼吧?像这样雷打来了往树上指,昧着良心说瞎话的人怎么能够胜任法官之职?怎么能够公正司法?
榆阳区法院是不是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而公正的答案,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公众对此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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